第41章 ? 被偷走的那七年-《余生随记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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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我年少有为,她是不是不会离开?
如果现在身着婚纱的人是她,那该有多好。
但是后来,
我要结婚了,新娘不是你。
我要结婚了,新郎也不是你。
七年了!
我还一直清晰的记着,当年大学里你陪我走过的风风雨雨。
我还记得,第一次我们相识在某某歌友会。然后一起合唱了一曲明明很爱你,感觉对方就是那个对的人。那时的你很斯文,而我很文静。我在歌友会遇到你了,也可以说你遇到了我。我和你相识就决定要和你在一起,那时的我们不畏风雨。
我还记得,第一次我们约会是在地铁站口的麦当劳,我们羞涩的并肩进入这家麦当劳。后来穿情侣装一起去了滨江大道,一起看日落🌅,并肩头依靠在你肩膀上留下最后一张合影吧。我觉得那是我最美好的时光,也是最美好的回忆!你可知时隔七年,我还清晰记得那时的场景,我也清晰记得你那帅气的面孔。
我还记得,我坐地铁过去找你时,默默等着我,带着我去兜风,带着我去吃各种美食,直到地铁末班车之前,才依依不舍送我走。你哪知道那是我一辈子坐过最棒的摩托车,真的觉得自己很幸福。真的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,此生无憾。
我还记得,你带着眼镜,你喜欢申花足球队,斯文男孩喜欢看申花足球队的球赛。为我买过粉红色高跟鞋,带我回老家买了演唱会门票,座位是第一排1号2号,花了你一个月的工资,偶像签名你送给了我,别问我为什么还记得那么清晰。因为…我也不知道。
时隔七年,我还记得你的模样,你对我的好,未从忘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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